马庄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 |
点击:85次 日期:2019-06-04 14:25:28.0 |
马庄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马庄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 已由 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 以 贾经发复【2019】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办事处马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马庄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2. 招标范围:马庄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工程设计(包括工程前期咨询、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绿化景观、改造公厕、新建停车场、外立面整治、门头)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时拟派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贰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3.6.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 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施工单位)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4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7月10日 10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 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7.2. 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马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 地 址:徐州市铜山新区彭祖路18号
(新区总站西200米)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胡长青 联 系 人:钱婷婷
电 话:15050008661 电 话:0516-83538726
传 真:/ 传 真:0516-8353872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476097372@qq.com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