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忻州市龙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已由忻发改发【2019】1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忻州市政府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忻州市龙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勘察
2.2项目总投资:8.64亿元。
2.3建设地点:忻府区长征西街以南、安康路以西、健康西街以北。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30754.57㎡,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88546.02㎡,地下建筑面积为42208.55㎡。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地质勘察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 月 31日—2019年 6 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4.2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拉杆装订:(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7)报名截止日前企业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明细证明材料;(8)单位2018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证明明细(含项目负责人);(9)企业控股和管理关系的说明(格式自拟,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10)不良行为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内容必须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所有原件将现场照拍存档)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 5 月 31 日—2019年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19年 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0350-333617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六层
联系人:何亚、马鹏利、王鼎家
电 话:0351-7070830、18334771535
开户名称: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中环街支行
帐 号:6812015480000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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