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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水利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509次 日期:2019-05-27 19:20:2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水利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水利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1、完成20座水库的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工作内容。

2、完成20座水库需满足安全鉴定要求的地质勘探、地形测量工作,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土工试验、金属结构检测,重要工程隐患(渗漏、管涌、塌陷)进行及时探(观)测等。

3、确定水库下游保护范围,下游保护人口、耕地等工作;

4、完成水库的安全鉴定必须满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中的要求,且通过专家组评审。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预算金额:1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同时具备水利行业专业(水库枢纽)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3.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申请人需登录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州开展水利建设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该信息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5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进入到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5月28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下同)完成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zbcg/index.j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718-6821631

地        址:咸丰县沿河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7号州畜牧局院内A栋201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罗文静

电        话:0718-8463141

传        真:0718-84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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