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
点击:476次 日期:2019-05-24 09:21:43.0 |
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受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于2019年5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CXXF19-014
招标内容: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的见证取样、专项检测;检测内容具体包含:按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检测清单所包含的地基基础、基坑监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室内环境、设备安装、见证取样、建筑节能等检测工作内容,检测数量、频次满足国家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工作量。
二、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 | 湖北恒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中标优惠率 | 10.00% |
质量目标 |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测及监测管理等的规定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整个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吴刚 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 证书编号:AY0642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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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
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60号(县交通局斜对面)
四、评审专家名单:
田昌顺同志(主任评委)、秦华江同志、吴启章同志、文礼才同志、尹红同志。
五、公示期:
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
六、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七、发布公示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
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xfgov/index.html)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718-6799981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60号(县交通局斜对面)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0718-6819057
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