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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173次 日期:2019-05-14 11:5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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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武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18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筹措解决标人为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武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SXGAZB2019012

2.3投资总额:5832.34万元

2.4建设地址:宁武县阳方口镇阳方村

2.5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三标段: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96.2㎡。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3日至201903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报名时需拟使用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拟使用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上述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0513日至201905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604日;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

人:赵明

联系电话:186350025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景泰苑小区

人:景雪峰

联系电话:19935016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