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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广场(徐州市2010-7号地块)建设项目新盛广场(暂定,原华厦广场)西地块B1、B2、B3精装修工程监理

点击:210次 日期:2019-04-29 18:25:47.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新盛广场(暂定,原华厦广场)西地块B1B2B3精装修工程项目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核字[2012]07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1号

3.2工程规模新盛广场(暂定,原华厦广场)西地块B1、B2、B3精装修工程监理,面积4.3万平米,监理估算合同价约90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5月

3.5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3.6质量要求: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1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 8人。除配备 1 名总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至少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 4 名;其中装饰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 3名,所需专业配套人员齐全。以上人员都须提供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上述监理人员配置为最低限度。

注:(人员专业: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以注册专业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岗位证书为准,若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未明确,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16 年 4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监理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监理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 2019年5月24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9年5月24日09:30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年5月9日17: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09时 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                                  42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3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1号

联系人:栗丽           电话:0516-668880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电话:0516-85743599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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