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
点击:274次 日期:2019-04-23 20:15:25.0 |
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受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XXF19-013
招标内容:咸丰县高铁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的施工开始(含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到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二、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 | 武汉江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优惠率 | 75.00%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
服务期限 | 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E142004955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证书编号 | 总监理工程师:窦怀金 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00246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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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
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60号(县交通局斜对面)
四、评审专家名单:
任鹏飞同志(主任评委)、邹启贤同志、赵优贤同志、
覃章林同志、谢勤同志。
五、公示期:
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
六、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七、发布公示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
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xfgov/index.html)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718-6799981
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160号(县交通局斜对面)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0718-6819057
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