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西 > 忻州市

代县乡道七里铺-高苏线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225次 日期:2019-04-23 20:13:26.0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代县乡道七里铺-高苏线公路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已由“忻交发[2018] 84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整合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代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代县乡道七里铺-高苏线公路改造工程

2.2项目规模:拟建项目位于代县境内,起点位于代县G108线K467+075处,终点止于高苏线K36+650处,路线全长5.859公里,建设里程5.734公里,公路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7.5m,行车速度30Km/h;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内的路基、

路面、排水、平面交叉、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拟建项目位于代县境内,路线全长5.859公里,建设里程5.734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近五年(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凡被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西”“信用交通”受惩黑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6、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担任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2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证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省级发改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竣工验收证书);

2)人员证件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提供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的网站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经办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查询网址或电话)。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叁套。

    5.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查询,对未查询到或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5.3、招标文件每套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9时0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定。

7.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交建管发〔2017〕379号)第三十四条要求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代县交通运输局

   址:忻州市代县

人:柴宏义

联系方式:1375303388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忻州市慕山小区南门商A-15号

人: 王帅

   话:13453070909

0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