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景观工程 |
点击:89次 日期:2019-04-23 17:34:40.0 |
建设新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本项目属于借用场地)
本招标项目建设新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景观工程 已由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以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7】4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景观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境内;
2.1.2建设规模:面积约1.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驳岸处理、广场铺装、绿化种植、景观小品、功能照明、监控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5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驳岸处理、广场铺装、绿化种植、景观小品、功能照明、监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内须包括绿化(或园林)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4 月23 日至2019年5月8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8日 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高新区境内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44号
邮 编: 邮 编:221116
联 系 人:郑继光 联系人:张荟
电 话:13305200366 电 话:0516-834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