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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丰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HZS240A混凝土搅拌机组

点击:73次 日期:2019-04-20 09:26:06.0

徐州丰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HZS240A混凝土搅拌机组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丰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已由 丰县经济发展局 丰县经济发展局备[201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丰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HZS240A混凝土搅拌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HZS240A混凝土搅拌机组设备采购与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工艺技术、与工艺设备配套的仪表及检测元件、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现场服务、工厂技术培训及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2交货地点:徐州市丰县范楼镇杨洼村徐丰公路北侧

2.3供货期要求: 50日历天 (为设备制造和安装时间)

2.4采购数量:2 

2.5合同估算价:515万元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产品质量、性能指标、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的经营权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生产许可证;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协议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生产许可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项目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01938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4.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419日至2019515日。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951590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5510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515900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丰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丰县范楼镇

联系人:杨总

  话:136552165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1102-1103

联系人:许桃         电话:0516-8388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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