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
点击:76次 日期:2019-04-18 15:22:38.0 |
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江苏星丰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的 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一期)工程 已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开经发备【2019】4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以北,高新路以西;
3.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建设9个保税仓库(单层钢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035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管网等附属设施;造价约3.97亿元;监理费约 290 万元;
3.3 招标范围: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一期)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3.4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6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1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2.2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8名:项目监理组成员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4名;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规定,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监证注册专业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以省监证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投标人应取得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万 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7127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 4 月 17 日至2019年 5 月 14 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19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年 4 月 28 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报价 42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3分;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2 招标人:江苏星丰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开发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肖工 电话:0516-83255561
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712/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