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南区建设项目 |
点击:67次 日期:2019-04-16 10:38:13.0 |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州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南区建设项目已由徐州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睢经济发备【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南区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临空大道以北、经二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物面积约484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687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其中:设计总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
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标准厂房南区建设项目红线图内的前期报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建筑师(壹级)、国家注册结构师(壹级)、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有效期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睢宁县住建局招投标监管科 0516-67012705
招 标 人: 徐州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睢宁县双沟 地 址: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邮 编: 221200 邮 编: 221200
联 系 人:赵磊 联 系 人: 王丹
电 话:13852003290 电 话:15062037366
2019年4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