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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一期)

点击:113次 日期:2019-04-10 14:39:56.0

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徐开经发备【2019】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星丰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一期)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以北,高新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建设9个保税仓库(单层钢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035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管网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4亿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日期为准。

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工程(一期)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等)、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4  9 日至2019 5  13  9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5  13  9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江苏星丰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徐州开发区科技大厦                 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编:221000                         邮    编:221008

人:肖工                            人:薛喆/温乔乔

   话:0516-83255561                  电    话:0516-83999712/85699499

   真:/                              传    真:0516-8399971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uzhouhaiqi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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