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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汝水生态水厂取水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点击:730次 日期:2019-03-30 15:50:37.0

招标公告

抚州市汝水生态水厂取水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抚招字[2019]第G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抚州市发改委 抚发改投资字[2019]6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抚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抚州市汝水生态水厂取水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抚河东临大桥下游左岸

2.3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305.47万元。

2.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汝水生态水厂取水口及进水自流管进行迁改,并对原取水泵房进行改造。迁改后的取水点位于抚河东临大桥下游左岸1020m处,新建管式取水头部2个,尺寸为D2000×D1000;新建2根重力自流式引水管,单根长254.9m,管径DN1000,管材为钢管;取水泵房增设一个DN1200的长杆检修闸板,设置单根长15米的DN200旁通钢管2根,装设DN200检修阀门2台。

2.5 本工程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本工程全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施工图上所有工程

3)采购:本工程所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

4)其他:施工图图纸审核工作由甲方委托,图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图审费用包含在EPC签约合同价中。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工程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给排水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④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项目总负责人可由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

3.2其它要求 :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6万元整;

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开标时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公章,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

④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成员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信用证明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为 46 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    14    9:30   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州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抚州市                        址:抚州市财富广场            

    编:       344000                   邮政编码:         344000                    

人:       李先生                    人:         周女士                 

   话:    13970428828                 联系电话:       13979496805              

2019  3    29 

监督单位: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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