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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东纵高速公路繁峙至五台段工程BOT项目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点击:262次 日期:2019-03-18 17:5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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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东纵高速公路繁峙至五台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3〕6号文件批复,忻州市人民政府以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即:BOT模式)实施本项目。招标人(实施机构)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资意向及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的山西省东纵高速公路繁峙至五台段工程是忻州市“三纵两横一环”高速公路网络构架东纵的组成部分,穿越忻州市东部五台、繁峙两县,直通唐代建筑瑰宝佛光寺。贯通五保、灵河高速,是五台山佛教圣地旅游西线的连通线,也是北京、天津、内蒙到五台山旅游捷径畅通路,起点与灵河高速繁峙枢纽(已建成)相接,终点与五盂高速相连,路线全长64.819公里。主要工程有(不含枢纽立交范围)特大桥3座、大桥13座、中桥2座、小桥2座、涵洞97道;特长隧道2座、长隧道1座、中隧道3座、短隧道7座;服务区2处;枢纽立体交叉1处,互通立交2处;U型转弯1处,分离式立交3处、天桥7处、通道7处;爬坡车道14.29公里;避险车道2处。拟采用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建设工期:3年,项目投资估算:81.66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西省东纵高速公路繁峙至五台段工程的BOT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2.3特许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其中: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最长不得超过30年,收费期最终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期限为准。
3.申请人投资意向申请
请于201931816:00时至20194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资意向书原件在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投资意向申请事宜。
4.招标人推介投资项目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给有意向申请人发出项目相关资料并做投资推介,届时,需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5.申请人确认是否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在参加项目推介后24小时内前将确认回执函发至xjygs7023808@163.com邮箱,并明确是否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6.申请人资格要求
6.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不得为忻州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
(2)注册资本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8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2018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
(3)最近连续三年(2016年至2018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内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针对本项目具有不低于90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8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
(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银行出具授信证明且授信余额不低于70亿元人民币,与本款第(4)项中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为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开具;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 201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资管理经验满足下列要求:投资人承担过至少1条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包括PPP或BOT或TOT或BT模式);
6.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要明确各方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协调工作的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控股方在项目公司所占出资比例不少于50%)。
6.3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申请(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申请。
6.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申请。
6.6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8.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 请申请人于20193每日9:00时至11:00时和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报名并购买21日至20194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
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申请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开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初步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企业业绩证明复印件(内容至少含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8.2 资格预审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5815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400分至1500分,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和《忻州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址:忻州市忻府区杏林街3号
    编:034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13835065806
招标代理: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314C
联 系 人:张小菲、朱广龙
    话:0351-7028098、13453407533
    真:0351-7023808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