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广场(暂定,原华厦广场)市政景观EPC工程 |
点击:61次 日期:2019-02-23 09:26:11.0 |
新盛广场(暂定,原华厦广场)市政景观EPC工程
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盛广场(暂定,原华厦广场)市政景观EPC工程已由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核字[2012]07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盛广场(暂定,原华厦广场)市政景观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苏堤路与湖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9369平方米。拟建设园路、广场、绿化、廊架、小品、水景、雨污管网、车行道路等配套服务设施,其中地面绿化面积约7.03万平米,屋面面积约2.63万平米,中庭面积约0.73万平米,平台露台约0.62万平米,私家花园0.23万平米。
2.1.3合同估算价:6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 G楼酒店周边绿化部分要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2.2招标范围:新盛广场(暂定,原华厦广场)景观及西区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工程总承包。
3.1申请人应具备营业执照里营业范围内包含绿化(或园林)施工,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时拟派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时拟派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施工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2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9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道路、住宅小区、河道绿化、荒山造林除外),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设计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2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设计面积大于或等于45000 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工程(道路、住宅小区、河道绿化、荒山造林除外),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 25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3月 25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徐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山区解放南路26-8三胞广场1号办公楼 地址: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410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系人:栗丽 联系人:朱青梅
电 话:0516-66888087 电 话:0516-8390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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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