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集镇长堰村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重发公告) |
点击:71次 日期:2019-02-12 09:21:14.0 |
王集镇长堰村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
本招标项目王集镇长堰村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已由睢宁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睢发改投[2018]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王集镇长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王集镇长堰村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王集镇长堰村104国道南侧、平峰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8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4000万元(含1000万设备采购暂定价);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4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9 月 11 日
2.2招标范围:
王集镇长堰村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勘测设计、物资设备采购及建筑安装工程、红线内配套的道路、围墙、大门、雨污管网、绿化、景观、室内水电安装等(不含燃气)、红线范围内雨污水排水管线施工至红线外 10m(由甲方指定位置)等附属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含绿化、钢结构、室外附属物及配套设施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
(2)工程地质勘察。
(3)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图纸审批工作。
(4)设备采购安装。
(5)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不含拆迁阶段的建筑遗留物)。
(6)单体建筑、配套的附属用房,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室内水电安装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相关措施项目专业工程)。
(7)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手续办理、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8)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9)本次招标范围内专项设计允许分包,但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等级: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5.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施工企业);
3.5.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5.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5.2 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注册建造师解锁手续,或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之内。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本条3.5.5.2中项目负责人针对施工企业投标人)。
3.5.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5.7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本内容仅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人)。
3.7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本内容仅适用于设计投标人)。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2 月 12 日至2019年 3 月 1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3 月 14 日上午0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王集镇长堰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睢宁县王集镇 地 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4楼
联 系 人:孙波 联 系 人:朱桐
电 话:15162190666 电 话:17712163365
2019年 2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