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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龙岗生态文化公园项目EPC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74次 日期:2019-01-29 17:46:4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汉发改社会【2017】668号文确定建设,招标人为 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陕西省汉中市龙岗新区,东至汉江河提,西至梁山大道道路红线,北至龙岗文化公园试验段项目用地,南至石拱村五组用地;项目总投资约8.29亿元,其中建设工程约5.6975亿元(包含景观园林3.9975亿元,集市交易1.700亿元);计划工期为24个月。
2.2招标范围:龙岗生态文化公园EPC总承包,即设计-采购-施工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也可)。
(2)投标单位资质: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及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3.3其他要求:凡未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的施工(设计)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9年1月28日至 2019年2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协议等相关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3 报名地址: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三秦都市报》、南郑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号
联系人:高工                                        紫竹大厦A座21层        
电  话:13335447927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156864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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