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湾安置小区五期(二期)、杨庄棚户区建设、凤凰佳园安置小区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佳园、杨庄安置房施工检测 |
点击:113次 日期:2019-01-29 16:21:32.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佳园、杨庄安置房施工检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佳园、杨庄安置房施工检测项目,已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管项[2018]40号、徐开管项[2015]16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 施工检测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2工程规模:凤凰佳园总建筑面积约220000平方米,杨庄棚户区总建筑面积约119229平方米
3.3招标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佳园、杨庄安置房施工检测(包含常规建材检测、非常规建材检测、环境检测等相关检测内容)
3.4要求工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并满足项目需要。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5.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证书;
5.4异地检测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徐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异地检测是指设区的市之间、县(市)之间、设区的市与县(市)之间开展检测活动;
5.5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
5.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9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捌仟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483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5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6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投标人。
6.7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9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 1 月 28 日至2019年 2 月 27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9年 2月 27 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年 2 月14 日 00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2 月 27 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招标人: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王光明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3楼
联系人:郭旭 电话:0516-83873358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