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沃新能源汽车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点击:70次 日期:2019-01-26 00:50:12.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沃新能源汽车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沃新能源汽车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开经发备[2018]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兴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86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0000平方米,建设新能源乘用车生产车间,包括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电池PACK车间、零部件车间以及研发中心、试验中心和环保设施、公用动力系统、办公生活设施、试车跑道,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同时建设消防、绿化道路、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11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27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沃新能源汽车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直至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及保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3月1日9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7.1 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7.2 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招标人:徐州兴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潘工电话:0516-8325573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
联系人:闫琼 电话:0516-8391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