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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桥嘉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点击:53次 日期:2019-01-22 12:45:56.0

韩桥嘉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贾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韩桥嘉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己被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贾发改经信复[201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己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2.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贾韩南路,中旺路以南

3.2 工程规模:1~54楼加其范围内的地库、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监理费约500万元。

3.3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施工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730日历天 (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企业注册)

5.3 项目监理组: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23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共计12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专职安全监理1名),监理员10名(其中专职资料监理员1名)。

注:国监证以注册专业为准,省监证以所学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4.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4.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机构(单位);

5.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4.8 投标人自20162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6 投标申请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组成人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北泉支行

账  号:3203050141010000019443

行  号:314303000413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121 日至20192 19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2019219 9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 1 24 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219930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投标报价:42

投标人监理方案:25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26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工程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12.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贾汪区

联系人:厉杰        电话:0516-69099115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4#楼12层

联系人:李静        电话:0516-83663536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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