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高乐山镇白岩村加气站至新村委会公路扩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89次 日期:2019-01-13 23:03:15.0 |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该单位咸丰县高乐山镇白岩村加气站至新村委会公路扩宽工程项目已由咸农文[2018]71号计划批准建设,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XDES-XFG49
二、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高乐山镇白岩村加气站至新村委会公路扩宽工程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咸丰县高乐山镇白岩村加气站至新村委会公路扩宽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乐山镇白岩村,全长约0.68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排水沟、挡墙、混凝土路面及安保工程。
(2)本磋商项目工程造价:最高限价100.7733万元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后6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采购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二级)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4、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 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采购人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企业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员)均需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7、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关系,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上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2019年 1 月14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及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273号二楼(五菱汽车正对面)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报名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4、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本次公告的媒介;(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enshi.gov.cn/TPFront/)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ianfeng.gov.cn/xfgov/index.html)咸丰县人民政府网。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 月22日15时止(下午14 时30分开始收取磋商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咸丰县楚蜀大道273号二楼)
七、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1 月22日15时止(下午14 时30分开始收取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咸丰县楚蜀大道273号二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593621866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718-602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