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外立面及天棚改造工程(二次公告) |
点击:75次 日期:2019-01-13 20:16:32.0 |
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外立面及天棚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外立面及天棚改造工程已由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发(2018)01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邳州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外立面及天棚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170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51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审判业务综合楼外立面及天棚改造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徐州广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规定不得参加该项目二次公告的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 14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1 月 24 日 14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招 标 人:邳州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市银杏大道运平路1号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C座1401室
联 系 人:王宇 联 系 人:张万里
电 话:0516-68970123 电 话:0516-83908181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