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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大道(国道244)道路工程第四投资段招标公告

点击:70次 日期:2018-12-26 10:57:20.0
一、招标条件:
龙岗大道(国道244)道路工程第投资段,招标人为招标人为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和区财政自筹等方式筹措解决。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南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龙岗大道(国道244)道路工程第四投资段(K23+700~K24+310段)及濂水河大桥及引道,本投资段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其中:一标段为(K23+700~K24+310段),全长800米,路基宽度52;二标段为濂水河大桥,桥梁全长187m,桥宽53.0m,单跨20米,采用9×20m装配式预应力(后张)混凝土小箱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基础采用桩基础;三标段为濂水河大桥引道,全长187米,宽度53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发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资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或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投标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8年12月 25 日至2018年 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施工企业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项目负责人持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提交施工企业及建造师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截屏资料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  月 22 日  9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汉中市承发包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网(www.hzzbb.com)》、《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各界导报》、《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卢工       话:0916-2252005
 
                                       人: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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