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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华清京昆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电池堆项目综合楼装修、加固、拆除处置工程

点击:74次 日期:2018-12-26 09:29:31.0

徐州华清京昆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电池堆项目综合楼装修、加固、拆除处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华清京昆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电池堆项目综合楼装修、加固、拆除处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开代[2018]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华清京昆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电池堆项目综合楼装修、加固、拆除处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华清京昆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电池堆项目综合楼装修、加固、拆除处置工程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壹级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 万元整

3)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4681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12  25 日至 2019 1  8  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1   8   09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地址:徐州市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3楼   

 编:          221000                  编:              221000                

联系人:          王广州                联系人:              郭旭                                

 话:                                  话:           0516-8387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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