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汉台区褒河左岸汉江回水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水办发〔2018〕1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中、省、市、县资金。招标人为汉台区褒河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汉台区境内,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工程划分为六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I标段:加固堤防500米(褒左0+000~0+500),改造生态岛2座(3#、4#生态岛);
施工II标段:加固堤防470米(褒左0+500~0+970),改造生态岛2座(1#、2#生态岛);
施工III标段:加固堤防470米(褒左0+970~1+440);
施工IV标段:加固堤防470米(褒左1+440~1+910);
施工V标段:加固堤防470米(褒左1+910~2+380);
施工Ⅵ标段:加固堤防470米(褒左2+380~2+850);
监理标段:负责该工程6个施工标段(褒左0+000~2+850)建设期施工监理。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及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家投标企业只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报名。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社保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台区褒河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916-2210724
地 址:汉台区龙江办事处孤山村委会向西100米
代 理 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饶先生
电 话:13891606299
地 址:汉台区百嘉汇广场B座15A01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