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四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
点击:247次 日期:2018-12-19 12:16:55.0 |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四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投[2017]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四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石门县宝峰街道曹家棚社区居委会;
2.3 规 模:建筑面积73700平方米,厂房2栋5层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为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四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BDFR-2018GC-CD022。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0:3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0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322678。
10.1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0.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各投标人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招 标 人: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梯云东路18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8736603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68号
联 系 人:袁灿
电 话:0736-7230337
传 真:0736-723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