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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116次 日期:2018-12-15 23:57:14.0

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3705221380022018000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

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一个

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

详见附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217日至2018年1221,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金石国际大厦409室)

3.方式: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181330分至2018年18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18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公安局

地址:利津滨港路255号

联系人:胥先生

联系方式:0546-5183620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东营市东三路金石国际大厦409室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1201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九、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人: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14

 

 

 

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利津县公安局解剖室空气质控系统工程及终端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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