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纪委监委智慧留置系统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18-12-13 18:31:28.0 |
来凤县纪委监委智慧留置系统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纪委监委智慧留置系统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编号:LFCG—2018—xj05(2)
二、项目内容:来凤县纪委监委智慧留置系统项目
三、货物需求:5台室内高清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5只高保真拾音器、6个生命体征监测电子腕带,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五、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
3、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询价会议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计算机,打印件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是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下载),请供应商打印所投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本项目,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公室报名和领取询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报价文件应在2018年12月20日9:00时前送达至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未盖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询价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来凤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中共来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地址:来凤县行政大楼7楼
联系电话:1860190090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来凤县政府大楼旁)
联系人:邓友林、廖文婷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