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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疾控中心业务楼维修改造及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51次 日期:2018-12-13 17:12:21.0
        一、招标条件
        南郑区疾控中心业务楼维修改造及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项目已由南郑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总【2018】1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为南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工程内容为维修改造屋面防水360米,改造供电线路4000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施工二标段工程内容为建设4㎡以上不锈钢主架钢化玻璃健康教育宣传栏12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施工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 2018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4号)。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价)、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一套;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以受理。
        5.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投标的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南郑区政府信息网》www.nanzhe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57167626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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