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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点击:120次 日期:2018-12-09 00:17:02.0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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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清淤清障实施方案编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涉及温凉河、裙带河、安阳河、王钦河、龙泉河、七里河、丰收河等主要排水河道及主干排水沟,范围为除谭坊镇以外的其他7个平原镇街。计划河沟渠清淤清障135公里,埋设排水管道7公里,新建改建桥涵80座等。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对青州市平原区重点排涝工程进行前期勘察、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限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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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4.2在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需要发送开票信息的单位是指第一次在我单位报名或以往没有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票信息有变动的。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29日9时00分至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三楼西第二评标厅。
4.4开标的时间:2018年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三楼西第二评标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每天8:30~16:30),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王鹏
电 话:0536-3278116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
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201房间(山东省水利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志伟、许宝友
联系方式:0531-86593619
邮箱:slzb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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