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镇巴县2018年碾子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批)已由汉发改农经以([2018]342)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镇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镇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第一批建设地点涉及镇巴县碾子镇莲花村和碾子村。计划工期 90 天;分为 2 个施工标段及1个监理标段。
2.2施工标段建设内容:
Ⅰ标段:碾子镇莲花村;
Ⅱ标段:碾子镇碾子村;
以上标段具体建设内容均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2.3监理标段建设内容:
对镇巴县2018年碾子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批)建设期进行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近三年内至少具有2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包含建造师施工业绩),且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 2018年 11 月 26 日至 2018年 11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汉中市前进东路电视发射塔西北角)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委托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社保证明等。
4.2.每个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查验及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汉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三秦都市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0916-6734680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16-2215600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办事处过街楼村三组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