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湖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 |
点击:75次 日期:2018-11-08 22:55:23.0 |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官湖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已由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发(2018)01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官湖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官湖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EPC总承包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 24900 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775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 7687 万元(含工程设备费),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6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8年 12 月18日,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 1 月18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官湖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二期)的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所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如为施工企业投标,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5.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3.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6.8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
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 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评审顺序如下:
7.1.1资信标评审:采用定量评审
7.1.2经济标评审:采用定性评审
7.1.3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评审。
7.2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招 标 人:邳州市官湖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市 地 址:邳州市南京路立交桥南西侧
邮 编:221300 邮 编:221300
联系人:高海鹏 联 系 人:王大凯
电话: 13852067338 电 话:0516-86618375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