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城沱江堤防工程(2013年四水治理项目) |
点击:68次 日期:2014-06-1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城沱江堤防工程(2013年四水治理项目)已由凤发改字【2014】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凤凰县堤防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城沱江堤防工程(2013年四水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
2.3建设规模:计划资金300.92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本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如下:新建桩号(K1+100~K1+173)段防洪堤,新修护脚和护坡73m,沱江河桩号(K1+100~K1+641)段河道疏浚541m, 新建棉寨撇洪渠350m。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证书,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近3年完成过两个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非临时聘用关系,以企业最近办理的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和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为准)。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省外投标人应具有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5.购买招标文件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4年06月20日~2014年06月25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83772肖先生)。
5.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堤防管理站
地 址:凤凰县凤凰南路84号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0743-3221232
招标代理: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西路巢之恋小区1栋3单元1316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87405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