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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公平镇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点击:110次 日期:2014-06-18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公平镇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已由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农[2013]9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耒阳市水利局,代理人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耒阳市公平镇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耒阳市。

2.3计划工期: 90  天。 

2.4投资规模: 211 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2.6招标范围:耒阳市公平镇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兴建公平镇水厂1处及输配水管网铺设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3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完成的中标价不小于200万元的2个类似工程业绩(指饮水或供水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施工企业。

3.6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建造师)必须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3.7投标单位的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投标人拟任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资质、人员、业绩、信誉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于2014年6月20日至2014 年6月 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010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合理定价清单、图纸等全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市水利局

地       址:耒阳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4-43685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010房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1-85117733

传  真:0731-851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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