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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灯塔公租房场地平整工程

点击:75次 日期:2014-06-18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灯塔公租房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永房发[2012]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祁阳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灯塔公租房场地平整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经济开发区灯塔路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02万元

2.4  工期要求:45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财政审核的预算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要求配备,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并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提供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开标时法定代表和建造师必须到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报名要求:必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同时参加报名。

7、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原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所有证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报名地点:祁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浯溪镇民生南路219号)

9、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4日(北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休息)。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祁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321777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阳县房产局

地    址:祁阳县浯溪镇民生南路57号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46-3222425 

招标代理机构: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浯溪镇民生南路21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46-322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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