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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万亩圩堤加固孙坊堤段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96次 日期:2018-10-31 15: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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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万亩圩堤加固孙坊堤段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章来源: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0 更新日期:2018-10-30
崇仁县万亩圩堤加固孙坊堤段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崇仁县万亩圩堤加固孙坊堤段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崇府办发【2018】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崇仁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圩堤加固段位于孙坊堤段,孙坊堤堤长20公里,保护面积58.07km2,保护耕地4.21万亩,保护人口4.63万人。
2.2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2183.42万元,总投资包含勘测费、设计费、预算编制等服务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费用。
2.3计划总工期:810日历天(设计工期:90 日历天;施工工期:720 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崇仁县万亩圩堤加固孙坊堤段规划整治堤长20公里。
2.5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下列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其中施工包括圩堤加固工程及堤顶道路、附属配套工程等。
2.6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堤身加高培厚、护坡护岸、堤身堤基防渗处理、建筑物加固、白蚁防治、堤顶砼路面、草皮护坡、断面监测设施等。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设计为准。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施工方为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报名、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资质及人员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及人员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不含外省二级),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水利类五大员上岗证证书(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承诺书)。开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 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12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建设、公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或水利施工单位中进行了注册,并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若是联合体投标,则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并由联合体施工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若为网银转账可提供电子回单复印件)。
④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表。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除外),装入原件袋内,无需密封。原件应当众,当场提供,一次性提供,不可补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授权且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5.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6 有关说明
6.1有关本次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仁县水利局
地    址:崇仁县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138-7942-5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抚州市滨湖世纪城
联   系   人:汪女士
联 系 电  话:18307943336
 
监督单位:崇仁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0794-6322420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