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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高新区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18-10-24 17:05:04.0

招标公告    

抚州市高新区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赣建高新抚招字[2018]G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高新区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抚高新经审批【2018】/号准建设招标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抚州市高新区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地点: 抚州高新区钟岭大道以南、规划道路以西;

2.3本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

2.4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16.25亩,总建筑面积25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

2.5本工程建设内容:对抚州市高新区职工之家装修改造项目进行深化设计和装修施工。

2.6本工程工期要求: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暂定):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11月;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硬装和电梯轿厢装修)、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标识系统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次招标相关配套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硬装和电梯轿厢装修)、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标识系统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次招标相关配套的工程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3)采购招标范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4)其他:本项目报建工作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配合;施工图图纸审核工作由中标人委托,费用包含在EPC签约合同价中。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年新标准】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有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壹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③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金额:75万元;

②开标时,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拟参与建设活动的相关人员需要从已办理信息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③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5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均不得参与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

4.2 资料费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113日上午9: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和抚州日报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戈亚平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166070666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谊

人:小李

联系电话:0794-8266215  1375591569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名人国际A座二单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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