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陕西 > 汉中市

南郑区中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40次 日期:2018-10-22 16:59:59.0
南郑区中所中学依照南发改政审【2018】122号文件关于南郑县中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将对南郑区中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规定时间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区中所中学院内;新建教辅用房4860平方米,框架结构,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供电线路等、消防、安防及环卫等相关附属设施。本次招标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1)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无在建工程。
2、监理企业资质要求:(1)申请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916-2230358。
2、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施工标段需由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等相关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监理标段需由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等相关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发布媒体: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hzzbb.com、《汉中市南郑区政府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郑区中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891662822
2018年10月18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