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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水家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装配式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9次 日期:2018-10-16 17:26:40.0

   

汝水家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EPC)装配式建造工程

 

赣建招字[2018]第  G044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抚州市广厦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汝水家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装配式建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汝水家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装配式建造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 抚州市汝水大道西侧,市委党校北侧,钟岭大道南侧。

2.3项目总投资:约51362.72万元;本工程投资限额为25371.88万元。

2.4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约面积40.28亩(26854.94m2),共386套,总建筑面积约64092.05平方米,(其中:住宅40482.72m2,活动中心1921.88m2,物业管理用房129.38m2,商业423.20m2,架空层建筑面积1440.65m2,地下建筑面积19694.22m2,拟建非机动车停车位777个,机动车停车位764个)及园林绿化工程、管道燃气、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

2.5工期要求:8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达到市优及以上标准,争取达到省优标准。

2.7招标范围: 

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配式构件深化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边坡支护、建筑、结构、内外精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等)、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

采购招标范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工程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2.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

3.工程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执业资格;

4.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5.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四)开标时,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成员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开标时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需提供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中标公示期内拟中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

(六)本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需提供社保证明(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

工程总负责人可由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

(七)其他要求

1 、授权委托人(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人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授权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提供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份保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为工程总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法人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担任)。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47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  27 9:30,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zztb.gov.cn/和抚州日报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抚州市广厦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94-7877076

招标代理: 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 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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