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鲁艺生态公园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63次 日期:2018-10-11 18:52:33.0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延安新区鲁艺生态公园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2018]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建设单位通过融资及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延安新区(北区)大剧院以东,桥沟通道以西,上城华府以南,高级中学以北。
2.2 工程规模:鲁艺生态公园规划面积约51.2694公顷,该项目拟对鲁艺生态公园进行亮化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全部功能性照明、园林绿化照明、水系照明、各景观点照明、情景照明、互动照明、灯光秀特种照明、水幕电影等。
2.3 计划工期:
工程总承包工期:242日历天
工程监理服务期:实际监理工期与实际建设周期同步,具体监理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完成委托监理以工程竣工结算终止。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工程总承包标段);
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程监理标段)。
2.5 项目估算价:4865.07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工程总承包标段、一个工程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
同时具备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工程监理标段: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近三年(2015年8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陕西省监理工程师(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只能作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2015至2017年度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情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工程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报名后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窗口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工程总承包标段:
①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施工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提供在职证明:养老保险或人事劳务合同)、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提供在职证明:养老保险或人事劳务合同),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人、成员及相互之间的分工情况);
②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至2017年度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的截图。
上述第②款要求的内容,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工程监理标段: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至2017年度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企业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截图。
5.2 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8:00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朱琳
电 话:0911-8801749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张续、田凯
电 话:029-85398604、89651838
传 真:029-85398604
电 子 邮 件:2209239679@qq.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