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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拆迁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点击:250次 日期:2018-10-11 18:09:22.0

万达拆迁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018-09-26]

招标公告(第四次)

赣建洪设备高新招字【2017】第2号

万达拆迁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根据洪高新管字【2016】139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万达拆迁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地址:南昌高新区艾溪湖一路以南,尤氨公路以西,西南两侧临城市规划道路。

3、本项目投资:868万元;

4、建设内容:万达拆迁安置房项目电梯,共计28台;

5、招标范围:完成所需电梯设备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钥匙工程)及售后。

6、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为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月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3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公告当日汇率折算);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其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3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公告当日汇率折算);

5、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且需在江西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江西分公司还需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同时具备:①代理商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和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②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制造商还需在江西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且江西分公司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17日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本招标公告内附件下载。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高航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91-8828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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