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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36次 日期:2018-10-07 23: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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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河曲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分别由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保函[2016]667号、晋水保函[2018]273号和晋水保函[2018]325号文批复,忻州市水利局以忻水发【2018】10号文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山西省河曲县淤地坝建设项目部的委托,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曲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
2.2招标编号:HP3B-2018-112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土沟乡
2.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
2.5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合同名称:河曲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Ⅲ标
   合同编号:HQXGGBCXJG-HY-SB-003(2018)
   主要建设内容:庄窝沟骨干坝增设浆砌石宽顶堰溢洪道,总长91m。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本单位注册的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3.5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08日至2018年10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办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请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查询结果的网上截图。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审查及复印件两套,所有原件将现场照拍存档。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102915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102915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河曲县淤地坝建设项目部
   址:河曲县黄河大街化工东村8号
   编:036500
联 系 人:王瑞恒
联系电话:13834008776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户
   编:030002
联 系 人:马伟、田笑
联系电话:0351-4228236、18035162583
联系传真:0351-5602377
电子邮箱:18636185822@163.com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号:485010100100342098
公告日期:2018年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