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城镇凌城村幸福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
点击:42次 日期:2018-10-07 20:08:09.0 |
凌城镇凌城村幸福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城镇凌城村幸福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已由 睢宁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关于凌城镇凌城村幸福家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睢发改投【2018】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凌城镇凌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凌城镇凌城村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7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18 年 11 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 年 1月 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19 年 11 月 16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房屋建筑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注: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小区室外配电、供水、供气及三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或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是施工企业);
3.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本条5.3.5.2中项目负责人针对施工企业投标人)。
3.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5.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本内容仅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人)。
3.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本内容仅适用于设计投标人)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 9月30 日8时30分至 2018 年10 月 15日 17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凌城镇凌城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凌城镇凌城村 地 址:睢宁县城人民西街
邮 编:221233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汤浩 联 系 人:窦雯雯
电 话:15862223295 电 话:0516-88328200
2018年 9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