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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336次 日期:2018-09-27 11:29:3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87号、9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昌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昌宁县人民医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TRZBC2018-109  

3.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项目完成期限、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3个标包,拟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根据企业实力及采购内容选择一个或多个标包提出投标申请,每个标包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及招标文件;  

5. 本项目采购预算:?435.00万元,其中A标包:180.00万元,B标包:180.00万元,C标包:75.00万元  

6.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7. 交货安装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8.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等企业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供应商拟供产品: ① 原装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设备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及总代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②国产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若有);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供应商拟供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有效期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具有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最新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宣传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个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提供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报告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多家供应商拟供干眼治疗综合系统为同一品牌的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投标供应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四、投标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拟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6.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进口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标包号、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关于进口产品授权的要求:  

2.1产品授权书要求:本次采购产品代理授权书,产品代理授权书中至少须明确注明(但不限于):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全称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授予时间及时限,授权拟供产品的品牌、产品标准名称、成品型号,授权人落款处须加盖公章,授予时间须在本采购公告发布报名时段内。  

2.2进口产品授权要求:同一生产厂商产品只能出具一份产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3.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时间、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6.1投标报名时间:2018 0927日至20181008日【每日上午08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五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6.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6.2.1网上报名: 投标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6.2.2现场报名:除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报名外,投标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公告“四、投标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或上传到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套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报名登记并通过核验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八、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8.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102309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  

8.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九、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A标包:?30000.00元,B标包:?30000.00元,C标包:?15000.00  

十、招标文件费:1000.00/份。  

十一、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

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郭女士  

注: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中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TRZBC2018-109或项目名称,以及标包号。  

十二、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  

联系电话:0875-7120921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附表: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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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产品要求  

数量  

单位  

是否提供产品授权  

备注  

A标包  

1  

便携式彩超  

详见招标文件  

接受进口产品  

1  

  

  

由于本项目采购多项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各标包核心产品详见公告“三其他要求”  

2  

眼科手术显微镜  

接受进口产品  

1  

  

  

B标包  

1  

电子胆道镜系统  

接受进口产品  

1  

  

  

C标包  

1  

眼表综合分析仪  

接受进口产品  

1  

  

  

2  

干眼治疗综合系统  

不接受进口产品  

1  

  

  

备注:  

1.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供应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纸质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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