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塘坊中学项目徐州市新城区塘坊中学勘察、设计 |
点击:87次 日期:2018-09-18 21:17:31.0 |
徐州市新城区塘坊中学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资格后审)因原公告报名家数不足三家
1. 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新城区塘坊中学勘察、设计,已被 徐州市发改委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云发改经济审发[2018]17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8.4公顷(约126亩)。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
3.3设计合同估算价约247.32万元
3.4招标范围:(1)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地质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装配式、水、电、暖通专业等)、人防地下室、室外配套设计(道路、管网、运动场、景观绿化、铺装、亮化、室内外监控、广播、安防系统等)、外立面幕墙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含地库划线及标识系统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变配电设计(包含配电室土建及电气)、绿色建筑设计及报审等。
注: 1、本项目以建筑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建筑工程设计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分包。2. 其它专业设计可以分包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3. 实行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以上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5、含施工图审查费、方案评审费、论证费等设计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中标单位需提供不少于3个景观绿化方案。
3.5工期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提供后续设计。
3.6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2拟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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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0月17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10月17日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9月26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9.1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9.2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第一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报名,须在二次公告之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12.招标人: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0516-80809368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生朋 电话:0516-8399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