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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18-09-10 20:2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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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忻发改发[2018]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民政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其余由静乐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一标段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静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BHZB-2018-XZ/007
2.3建设地点:静乐县段家寨乡五家庄村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其余由静乐县财政解决
2.5项目总投资:300.16万元
2.6建设规模: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720m2
2.7结构类型:钢架结构
2.8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近五年至少承建过一项同类型工程。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若项目经理有变更,变更前后本项目经理均按照有在建工程认定),并在近五年至少承建过一项同类型工程(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得相同)。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如有将拒绝招标(查询公司、法人及项目经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 10 日至2018 9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项目经理在申请人本单位2017年度全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及缴费发票原件)、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公示截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需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四套,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10 159:30,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乐县民政局
 址:静乐县鹅城镇光明路5
联系人:李新平
联系电话:13835042634
 
招 标 代 理: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开拓北巷2号6-7层
         人:张迎和 赵女士      
           话:18603501900      0351-565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