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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全民健身中心PPP项目建设资格预审公告(代发)

点击:174次 日期:2018-09-10 19:33:42.0


为进一步创新武义县公共设施领域投融资模式,缓解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加速推进武义县城区群众体育设施的建设,武义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武义县全民健身中心PPP项目建设(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授权,武义县体育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规模及内容:

1)武义县全民健身中心PPP项目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3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体育场馆区、室外运动区、商业服务区。

1.1.2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159万元。

1.2采购需求

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单独出资成立SPV公司,占100%股份。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运行正常良好的资产设施及相关权利等完整无偿移交给武义县体育局或武义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全民健身中心设施运维工作以及物业管理、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绿化养护等。

项目公司可按约定开展对外经营取得经营收益。项目公司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相关回报机制取得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回报。

本项目合作期为19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16年)。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1500万元人民币,由社会资本单独出资。

1.3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采购人书面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4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实现。武义县政府以社会资本公开竞争投报确定的运营期内每年等值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作为付费基数,按有关调价机制确定的调价方式在运营期每年年末支付。

2、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②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③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截止2017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15亿元人民币;2017年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自有资金不低于1.15亿元人民币,且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提供相关的证明)余额相加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

(3)申请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体育场馆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以提供合同为准(如果合同里面不能体现建设规模,需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室内场馆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运营和维护业绩,以提供运营维护合同为准(如果合同里面不能体现场馆面积,需提供运营委托方开具的相关证明)。运营维护、施工总承包业绩应由联合体中负责该项工作的成员提供。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社会资本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PPP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否则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并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2018年910日至2018年92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武义县城东路72号四楼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国内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范围必须包括项目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事项办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在报名时必须明确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以上(1)、(2)、(3)、(4)项资料报名。具体联合体的组成以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里的联合体协议为准。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经报名并拿到资格预审文件后,才有资格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并密封。

4.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309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开标室(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14楼)。

4.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授权代表应当是申请人的在职正式职工(需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4.5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进入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910日)。

7、其它事项

7.1入围社会投资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项目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7.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等详细内容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7.3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投资人,不得再以独立名义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义县体育局

代理机构:浙江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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