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岗一路、二路道路工程(梁山三路-梁山大道),已由汉发改投资【2013】2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汉中市龙岗大道以东,龙岗六路以西,梁山三路以北,梁山大道以南,建设内容为:新建龙岗一路240.28米、龙岗二路300.73米两条道路及绿化、亮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监理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施工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5日00:00至9月10日00:00分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自2018年9月5日到2018年9月11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7:3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3、参加施工的投标企业须由本项目负责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章,提供项目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
4、参加监理的投标企业须由本项目负责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章,提供项目总监注册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
5.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南郑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人: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35447927 联系电话:18740569746
2018年 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