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高新区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9#楼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72次 日期:2018-08-29 12:07:18.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高新区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9#楼项目已由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陕西省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662- 47-03-011080)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天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安高新区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9#楼项目
2.2项目地点: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5亩,建设一栋四层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4999.7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铺装、管网、景观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概算:1449万元。
2.6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为一个标段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投标申请人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外省企业入陕须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省外施工及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5须提供由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0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CA锁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持回执单及以下报名须携带资料在陕西省延安市红化三期慧泽山庄对4楼401室现场报名。
报名须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资质等级证书(通过扫描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信息的企业可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仅施工标段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仅施工标段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仅监理标段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省外企业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截图(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留存),原件审后退回(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复印件留存。
5.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17时00分(或时间另行通知)。
6.2递交地点:陕西省延安市红化三期慧泽山庄对面4楼401室(或地点另行通知)。同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yjy.yanan.gov.cn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柯
联系电话:0911-2557109
邮箱:3315044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阳
联系方式:029-88489884转8055;传真:029-88479235
邮箱:liyang@sxtczj.com